股指期權歷史:從起源到現狀
起源
股指期權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6 世紀荷蘭的郁金香球莖期貨市場。當時,人們以期貨的形式交易郁金香球莖,允許買方在未來特定日期以特定價格購買或出售球莖。1973 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 (CBOE) 推出了全球首個股指期權合約,即 Standard & Poor's 100 (OEX)。OEX 期權合約允許交易者在未來特定日期以特定價格買賣標準普爾 100 指數。發展
在 CBOE 推出首個股指期權合約后,其他交易所紛紛效仿。到 1980 年代初,股指期權交易已成為全球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此期間,股指期權產品不斷進化。例如,1983 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CME) 推出了標準普爾 500 指數期權合約,為交易者提供了另一種管理風險和對沖的方法。類型
股指期權有兩種基本類型: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賦予買方在未來特定日期以特定價格購買標的指數的權利,但沒有義務。看跌期權賦予買方在未來特定日期以特定價格出售標的指數的權利,但沒有義務。用途
股指期權有廣泛的用途,包括:對沖風險:投資者可以使用股指期權來對沖其股票投資組合的風險。例如,投資者持有股票組合的看跌期權,可以幫助他們限制在市場下跌時的損失。投機:交易者可以使用股指期權來投機標的指數的未來價格走勢。例如,交易者購買看漲期權,押注標的指數將上漲。套利:套利者可以使用股指期權來利用標的指數及其期權之間的價格差異。例如,套利者同時購買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希望從價格之間的差異中獲利。監管
股指期權市場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格監管。例如,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監管美國股指期權市場。這些監管機構實施規則和法規,以確保市場的公平性和完整性。現狀
今天,股指期權市場已成為全球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為投資者和交易者提供了廣泛的產品和策略,幫助他們管理風險、投機和套利。股指期權市場仍在上持續發展。隨著技術的發展和監管環境的變化,該市場預計將在未來繼續增長和演變。結論
股指期權的歷史悠久,從 16 世紀荷蘭的郁金香球莖期貨市場發展到當今全球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股指期權有廣泛的類型和用途,可幫助投資者管理風險、投機和套利。隨著股指期權市場的持續發展,它未來將繼續為金融界的參與者提供有價值的工具。本文目錄導航:
- 關于權證的問題
- 期貨、買方期貨、賣方期權都是什么
- 境外主要市場波動率指數發展簡史
關于權證的問題
權證概念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后,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 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 購買股票的權證稱為認購權證,出售股票的權證叫作認售權證(或認沽權證)。 權證分為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兩種。 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權的權證。 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隨時都可以行權的權證。 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 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分別在于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從上面的定義就容易看出,根據權利的行使方向,權證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認購權證屬于期權當中的看漲期權,認售權證屬于看跌期權。 權證價值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內在價值,即標的股票與行權價格的差價;二是時間價值,代表持有者對未來股價波動帶來的期望與機會。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權證的存續期越長,權證的價格越高;美式權證由于在存續期可以隨時行權,比歐式權證的相對價格要高。 認購權證價值=(正股股價-行權價)X行權比例認沽權證價值=(行權價-正股股價)X行權比例權證起源 在國外,權證起源于1911年美國電燈和能源公司。 在1929年以前,權證作為投機性的品種而淪為市場操縱的工具。 1960年代,許多美國公司利用股票權證作為并購的融資手段。 由于權證相對廉價,部分權證甚至被當成了促銷手段。 當時美國的公司在發售債券出現困難時,常常以贈送股票權證加以“利誘”,頗有種“買電腦贈保險”的意味。 1970年,美國電話電報公司以權證方式融資15億美元,使得權證伴隨標的證券的發行成為最流行的融資模式。 歐洲最早的認股權證出現在1970年的英國,而德國自從在1984年發行認股權證之后,一度迅速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權證市場,擁有上萬只權證品種。 但其地位目前已經讓位于香港。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按認股證成交金額計,香港位列全球第一,去年全年成交金額673。 573億美元,遙遙領先第二位的德國552。 085億美元及第三位的意大利211。 153億美元。 權證的設立 權證的創設是指權證上市交易后,由有資格的機構提出申請的、與原有權證條款完全一致的增加權證供應量的行為。 權證的注銷是指創設人(即創設權證的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注銷其所指定的權證創設帳戶中的全部權證或部分權證。 上證所規定,申請在交易所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標的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 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 10億元;最近 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 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 2億股。 認股權證,又稱“認股證”或“權證”,其英文名稱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譯“窩輪”。 在證券市場上,Warrant是指一種具有到期日及行使價或其他執行條件的金融衍生工具。 而根據美國證券交易所的定義,Warrant是指一種以約定的價格和時間(或在權證協議里列明的一系列期間內分別以相應價格)購買或者出售標的資產的期權。 備兌權證是由持有該相關資產的第三者發行,并非由相關企業本身發行,一般都是國際性投資銀行機構發行。 發行商擁有相關資產或有權擁有該資產。 備兌認股權證可以是認購或認沽,投資者并同時面對發行商的信貸風險。 備兌權證被視為結構性產品。 備兌權證是由獨立于其指定證券之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的個體(通常是投資銀行)所發行。 指定資產可以是股本證券以外的資產,例如指數、貨幣、商品、債券又或一籃子證券。 備兌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可以是購買的權利(認購權證)或出售的權利(認沽權證)。 備兌的含義指其發行人將權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產存放在獨立的受托人、托管人或存管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而受托人、托管人或存管處則代表權證持有人的利益。 有些市場用權證二字代表所有類別的權證,而有些市場則以衍生權證代表備兌權證。 蝶式權證是指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沽權證或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股權證,這樣的組合可以使得投資者在股價波動在一定區間內時獲得一定收益,如果價格波動超出范圍,則投資者的也不會遭受損失,其收益曲線形狀如“__∧__”,因其形狀與展翅飛翔的蝴蝶,故將其命名為蝶式權證。 馬鞍式權證由一份認沽權證和認股權證組成的組合,其收益曲線形狀為“\__/”,與馬鞍相似,稱馬鞍式權證,也叫寬跨式或束勒式權證。 這種權證使投資者在股價大跌或大漲時獲得收益,在股價變動不大時沒有收益。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為便于市場參與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工作小組針對其中的一些重要規定和關鍵條款進行了解讀。 一、 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征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在權利內容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除非合同有明確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標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內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 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標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產品: A、以發行人為標準,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備兌權證。 公司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標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 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 考慮到市場發展的實際,除為解決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 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標準,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和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 C、以行權方式為標準,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于歐式權證。 D、以結算方式為標準,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 實券給付結算以標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征,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標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從上述說明可以看出,《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權證方案,也為交易所下一步發展權證市場預留了空間。 寶鋼集團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屬于歐式實券給付型備兌認購權證。 二、 發行上市審核 根據《暫行辦法》第6至8條的規定,權證的發行審核將由交易所完成,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而權證的上市審核完全由交易所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權證發行與股票或債券發行密切關聯,涉及融資行為,因此,公司權證的發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前,首先應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核準。 三、 標的證券的條件 《暫行辦法》以列舉的方式規定股票和其他證券品種可以作為標的證券。 鑒于權證市場剛剛起步,《暫行辦法》只針對選擇單只股票作為標的證券的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于以基金、一籃子股票等為標的證券的具體條件,交易所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及時予以明確和完善。 權證產品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標的股票如果不具備相當的流通規模,標的股票與權證價格聯動所帶來的價格波動和操縱風險將十分巨大。 選擇規模大、流動性強的股票作為標的股票是權證交易活躍而又穩定的重要基礎。 鑒此,《暫行辦法》對標的股票的資格提出了嚴格要求。 需要明確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 第二,換手率的計算是以市價總值為計算依據,單日換手率=(當日標的股票的二級市場成交金額/市價總值)*100%。 四、 權證的上市條件 《暫行辦法》第十條對權證的上市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 1、權證的必備條款:權證類別(“認購”或“認沽”)、行權價格、行權方式(“歐式”或“美式”)、存續期間、行權日期、結算方式(實券給付還是現金結算)、行權比例。 2、權證存續時間的計算起點是上市日,具體計算可以日、月、年為單位。 3、權證發行人必須提供符合規定的履約擔保。 4、權證發行人的履約擔保。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本所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 擔保方式有兩種,發行人可自行選擇。 第一,發行人通過在結算公司開設的專用賬戶提供足夠數量的標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 交易所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發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數量,并要求發行人在權證發行前完成履約擔保。 同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調整擔保系數要求發行人追加履約擔保品,擔保系數是一個介于0和1之間的數字。 目前寶鋼權證的擔保系數為100%。 以標的證券或者現金提供擔保的,發行人應有義務保證標的證券或者現金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二,提供經本所認可的機構如商業銀行等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五、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權證發行人根據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發布的各種公告。 除《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的權證發行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終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還將以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據市場需要,結合股權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發行人及時發布諸如行權價格調整、對市場傳聞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 2、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布的每只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5%的持有人名單。 六、 權證的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 不同之處在于: 1、申報價格最小單位: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 01元不同,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 001元人民幣。 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在價外證時,權證的價格可能只有幾分錢,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 01元就顯得過大,因為即使以最小的價格單位變動,從變動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價格的大幅波動。 2、權證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漲跌幅采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價格而不是百分比來限制的。 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主要是由其標的股票的價格決定的,而權證的價格往往只占標的股票價格的一個較小的比例,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權證價格的大比例的變化,從而使事先規定的任何漲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適合。 例如,T日權證的收盤價是1元,標的股票的收盤價是10元。 T+1日,標的股票漲停至11元。 其它因素不便,權證價格應該上漲1元,漲幅100%。 按《辦法》中的公式計算,權證的漲停價格為 1+(11-10)×125%=2。 25元,即標的股票漲停時,權證尚未漲停。 七、 禁止權證發行人和標的 證券發行人買賣權證 《暫行辦法》中規定權證發行人不得買賣自己發行的權證,標的證券發行人不得買賣標的證券對應的權證。 由于權證是高杠桿性的產品,標的股票的微小變動都會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度波動。 如果允許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買賣權證,那么,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通過某種方式影響標的股票價格,就有可能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波動,從而獲得非法收益,給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 八、 權證的終止交易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 這里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九、 權證的行權 《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 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 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系,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 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允許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可以賣出。 但在綜合考慮了風險控制等因素后,本所作出了現在的規定。 十、 權證行權的結算 在行權結算方式方面,《暫行辦法》對現金結算方式和證券給付方式都作出了規定。 在現金結算方式中,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對于權證發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為此《暫行辦法》規定“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 這樣較大程度地避免了結算價格被操縱的可能性。 此外,從保護投資者角度出發,《暫行辦法》允許現金結算的自動支付方式和證券給付的代理行權方式,并作出了相應規定。 十一、 權證交易、行權的費用 權證是我國證券市場的又一創新產品。 為鼓勵這一產品的發展,本所在費用方面考慮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其交易、行權費用的制定基本參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標準,例如權證交易傭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 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過戶股票的面值繳納0。 05%的股票過戶費。 十二、 權證的創設機制 權證價格主要取決于標的股票市場價格及其波動性,其價格不應該完全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 在市場需求上升時,應該存在某種機制,允許權證供應量適時得以增加,以平抑價格暴漲。 境外成熟的權證市場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持續發售”機制。 為此,《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格機構可以創設權證,以增加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暴漲以致脫離合理價格區域。 所有的權證到了該權證的行權日都可以按照它的規定行權,問題是值不值得行權(對自己有沒有利)。 認沽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賣給非流通股大股東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認購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向非流通股大股東買入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權證簡稱命名規則和技術用語 權證類型碼,也就是第三個字母的規律:滬市認購--B 是(buy warrant);深市認購--C(Call warrant:認購權證); 滬市認沽、深市認沽--P (put warrant 認沽權證) 最后一位,也就是第8個字位用一個數字或字母表示以標的證券發行的第幾只權證,當超過9只時用A到Z表示第10只至第35只。 (某某CWB1) 的CW是取“Call warrant”縮寫,是滬市發行的認股權證(區別股改備兌權證)五糧液認購權證(五糧YGC1) 的發行人是“宜賓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取“宜,國”的拼音縮寫YG雅戈爾認購權證(雅戈QCB1) 的發行人是“寧波青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取“青,春”的拼音縮寫QC華菱管線認沽權證(華菱JTP1) 的發行人是“湖南華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取“集團”的拼音縮寫JT萬華認沽權證(萬華HXP1) 的發行人是“煙臺萬華華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取“華,信”的拼音縮寫HX招商銀行認沽權證(招行CMP1) 的發行人是“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China Merchants Steam Navigation Company, Ltd”取招商局公司的英文縮寫CM。 權證的技術用語。 溢價:權證交易價格高于實際價格多少的值。 認購權證溢價=認購權證成交價-(正股股價-行權價格)X行權比例認沽權證溢價=認沽權證成交價+(正股股價-行權價格)X行權比例溢價率:溢價率是量度權證風險高低的其中一個數據,溢價率愈高, 獲利愈不容易。 溢價率為負值, 行權獲利。 認購權證溢價率:在權證到期前,正股價格需要上升多少百分比才可讓權證投資者 在到期日實現平本。 認購權證溢價率=[(行權價+認購權證價格/行權比例)/正股價格-1]×100% 認沽權證溢價率:在權證到期前,正股價格需要下跌多少百分比才可讓權證投資者 在到期日實現平本。 認沽權證溢價率=[1-(行權價-認沽權證價格/行權比例)/正股價格]×100%認購權證舉例:當天某正股收盤價格:19元行權價:9。 9元行權比率:1:1當天認購權證收盤價格:8。 59元該認購權證溢價:8。 59元-(19元-9。 9元)×1 = - 0。 51元該認購權證溢價率:[(9。 9元+8。 59元)/19元-1]×100%= - 2。 684%當天某正股收盤價格:35元行權價:29。 9元行權比率:(1:0。 5)每2份認購權證可按行權價購買1股正股當天認購權證收盤價格:4。 59元該認購權證溢價:4。 59元-(35元-29。 9元)× 0。 5 = 2。 04元該認購權證溢價率:[(29。 9元+4。 59元/0。 5)/35元-1]×100%=11。 657%對沖值量度衍生權證價格相對相關資產價格變動的敏感度。 對沖值顯示相關資產價格在每一單位的變動下衍生權證理論價值的變動。 通常認購權證的對沖值是正數,認沽權證的對沖值是負數。 舉例,如以某股份發行的認購權證的對沖值為0。 5,則股份股價每上升1元,權證價格理論上會上升0。 5元;如權益比率為10份衍生權證兌1股,每份權證價格的變動便為0。 05元。 時間遞耗值(Theta)時間遞耗值顯示衍生權證剩余時間的變動引致衍生權證價格的變動。 由于時間遞耗值量度時間遞耗對衍生權證的影響,其數值必屬負數。 舉例來說,如每日時間遞耗值為-0。 0015,即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權證的價值每日會跌0。 0015元。 杠桿值(Gearing)簡單杠桿值所計算的是相關資產價格高于權證價格的倍數,計算的方程式為:相關資產的股價/(權證價值畛權益比率)。 實際杠桿值則把對沖值計算在內,可以較準確地算出權證提供的實際杠桿作用。 實際杠桿值的方程式為:簡單杠桿值畛對沖值。 舉例來說,若實際杠桿值為10,即指如相關資產價格上升1%,認購權證的理論價便會上升10%。 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上提及的技術性參數會不時改變,只適用于短時間內。 使用過期數據會導致投資者作出不正確的投資決定。 行權方式: 有以下三種行權方式,通過證券信息庫的“行業類別”字段發布。 E (European-style:歐式行權); A (American-style:美式行權); B (百幕大混合式)。 美式行權:指持有人有權在期權存續期內的任何時候執行期權,包括期前和到期日(即一般情況下,行權起始日=權證掛牌首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歐式行權:只能在權證到期日行權(即行權起始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百慕大混合式:介于美式與歐式之間,持有人有權在到期日之前的一個或者多個日期行權(即行權起始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影響權證的因素 實際交易中,權證價格還要受到:正股價、正股價波幅、權證期限及其執行價格、市場利率和現金股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1、正股市價權證是以正股為基礎而產生的衍生產品,正股市價是確定權證發行價格及其交易價格走勢的最主要因素。 通常,權證發行時正股價越高,認購(沽)權證的發行價格也就越高(低)。 類似地,權證發行后隨著正股價格的上升(下跌),認股權證的交易價格相應上升(下跌);而認沽證的交易價格走勢則剛好相反,隨正股價格的上升(下跌)認沽證的交易價格相應下跌(上升)。 但上述分析只能在一定范圍內成立,因為權證(發行或交易)價格的上漲,意味著權證投資成本向正股的投資成本趨近,其回報率會變小,權證逐漸失去其高杠桿特性。 2、權證有效期權證的有效期(發行時已確定)越長,認股(沽)證變為價內的機率就越大,發行價格通常也就越高。 而隨到期日的趨近,該機率漸小,權證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則相應下降。 3、權證行使價格權證所約定的行使價格越高,意味著該行使價格可能與認購(沽)權證發行或交易時的正股市價之間的價差空間越小(大),則該權證持有人未來行使權證認購(售出)正股所獲利潤空間越小(大)。 故行使價格權越高的認購(沽)權證,其發行或交易價格往往越低(高)。 4、正股波幅正股波動性越大,無論對于認購證還是認沽證,都意味著權證變為價內的機率就越大,因而權證的發行或交易價格都會越高。 5、市場利率市場利率的高低,決定著正股投資成本的大小。 利率水平越高,投資正股的成本越大,因而認股證變得較具吸引力,而認沽證的吸引力則相應變小,故認股(沽)證的發行或交易價格就會越高(低)。 6、預期股息一般而言,由于權證無法享有現金股利,因而預期股息越高,對認股證越不利(對認沽證則相反),故認股(沽)證的發行或交易價格就越低(高)。 但需要指出的是,根據某些權證的(行使)價格調整條款或是交易所有關規則,遇正股派息時往往會對權證行使價格作相應調整,因而預期股息的高低對權證價格及其走勢的影響不大。 此外,權證的價格往往還要受到權證的市場供求、發行人業績等因素影響。 期指與權證功能的區別首先,二者的定位和功能不盡相同。 權證為股權分置改革提供了新穎的對價方式,上市伊始即被確定為中小投資者可以廣泛參與的零售產品。 在香港市場,權證已經成為現貨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中小投資者所喜愛和熟識。 而股指期貨的產品設計初衷,是為機構投資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規避市場的系統性風險。 回顧期貨市場的發展歷史,我們可以看出,期貨市場的起源,就是由于可以為套期保值者回避價格波動風險,才得以迅速發展。 由于產品定位不同,因此參與方式和門檻也就不同。 權證的絕對價格較低,特別是深度價外的認沽證,交易權證所需的資金很少,加之供應量有限,容易形成價格與價值悖離。 股指期貨參與門檻較高,不僅合約價值較高,對股指期貨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專業要求也更高。 可以說,并非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股指期貨。 中小投資者或可通過契約中含股指期貨交易的基金、理財產品等間接參與。 從長遠來看,股指期貨市場的參與者將以機構投資者為主。 如香港的恒指期貨,市場投資主體就是機構投資者。 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統計數據顯示,恒指期貨的參與者中,機構投資者的成交量占恒指期貨總成交量的比例約為70%。 其次,二者的流通量也不同。 目前,我國的權證品種是由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上市公司發行,權證初始發行數量固定。 即使部分權證在創設制度下,權證流通在外的合約份數會增加,但在某一特定時期內,權證合約數仍然是有限的。 因此,如果出現供求失衡,權證價格容易出現大幅上漲,以致偏離理論價值。 股指期貨則不同,投資者只要繳納保證金就可以買入或賣出股指期貨合約。 從理論上而言,只要存在交易對手,股指期貨的“供應量”是無限的。 因此,靠囤積居奇股指期貨合約來影響其價格,在股指期貨市場是根本行不通的。 最后,二者盈利模式不同。 股指期貨可以賣空獲利,而權證則不可以。 認沽權證雖然具有對沖正股下跌風險的功能,但是權證本身并不能賣空。 當認沽證的價格遠遠高于其理論價值時,普通投資者不能通過賣空認沽證來盈利。 股指期貨則不同,投資者只需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就可以賣空股指期貨合約。 如果投資者看淡遠期的滬深300指數,可以通過賣空股指期貨合約來盈利。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認為,權證與股指期貨的定位和功能不同,因此參與主體也不盡相同。 股指期貨由于供應量無限、具有套利機制,因此盈利模式有別于權證。 同時,股指期貨合約價值較高,滬深300指數市場代表性好,這些都增強了期貨市場和現貨市場的抗操縱性。 權證市場曾經出現的供應量失衡的狀況,恰恰說明我國應積極穩妥的發展衍生產品市場,加大普通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產品創新力度,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滿足不同風險偏好和不同類型的投資者需求。
期貨、買方期貨、賣方期權都是什么
1. 期貨不是股票。 期貨就是未來交割的貨物,不是現貨。 2. 每張期貨合約都有一個買方和一個賣方,一張合約只有買賣雙方都存在才能成交。 賣方就是指未來賣出合約規定的標的物一方,買方就是未來買入合約規定的標的物的一方。 3. 比如甲乙雙方成交了一張銅1401合約。 一張銅合約是5噸數量。 甲是買方,乙是賣方。 那么乙就要在規定的14年1月份將5噸銅交給甲方,甲則需要到期將貨款結算給乙。 雙方各自需要繳納履約保證金(銅一手2萬多)。
境外主要市場波動率指數發展簡史
波動率指數起源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杜克大學的Whaley教授1993年在論文中首次提出波動率指數的概念。 同年在實務上亦取得了關鍵的進展: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利用S&P100股指期權的隱含波動率編制出全球首個波動率指數,并命名為VIX指數。
境外主要市場的波動率指數發展,簡單來說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主要是美國市場開創性的發展,經歷了十多年的時間(1993年~2006年)美國市場首先推出了VIX波動率指數(1993年),接著更新了波動率指數的編制方法(2003年),隨后陸續推出波動率指數期貨(2004年)和波動率指數期權(2006年)。
第二階段主要是歐洲市場的跟隨發展:歐洲期貨交易所于美國市場推出了波動率衍生品之后一年(2005年)推出了STOXX50波動率指數,并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別推出了相應的期貨、期權產品。
第三階段主要是從2006年開始,各個亞洲主要市場陸續推出了當地交易所的核心指數所對應的波動率指數,其中印度、韓國、日本、中國香港地區等2010年后陸續上線了對應的波動率指數衍生品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地管理風險。
歐美市場的發展
正如我們開篇提到,波動率指數最早于1993年誕生在美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BOE)。 2003年,CBOE啟用了全新的波動率指數編制方法。 新算法以標準普爾500指數期權市場價格為基礎,并用方差互換(VarianceSwap)方法替代先前的指數計算方法,并把舊方法計算的波動率改稱VXO。
CBOE將VIX指數的歷史數據追溯到1990年,將VXO指數的歷史數據追溯到1986年,并同時發布VXO與VIX指數的數據。 從VIX指數的運行數據來看,其波動范圍在絕大部分時間在10點至30點之間。 極值方面,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VIX指數一度突破80點,2010年歐債危機期間,VIX指數再度逼近50點,隨后在2015年8月和2018年2月,VIX指數兩次突破了50點。 VIX指數的發展不僅為投資者提供了觀測市場情緒和預測風險的功能,還為政府出臺宏觀調控政策提供指引,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期間,美國政府出臺關鍵救市政策前均把VIX指數納入參考指標。
歐洲市場在2005年4月發布了基于EUROSTOXX的30天波動率指數VSTOXX,該指數是以EUREX的EUROSTOXX50股指期權的實時交易數據為計算基準,其計算方法與VIX指數類似,只是在合約的選擇與篩選規則上做出了部分調整。 從VSTOXX指數的運行數據來看,其波動范圍在絕大部分時間在10點至40點之間。
在極值方面,VSTOXX指數在2008年10月16日金融危機期間達到最大值87.51點,在2010年歐債危機期間攀升至近70點的水平。 2010年歐洲債務危機期間,VSTOXX指數的走勢亦為歐盟救助希臘政府的進程提供了參考。
亞洲市場的發展
亞洲市場上最早推出波動率指數的是臺灣期貨交易所。 它在2006年推出的臺指期權波動率指數,其跟蹤指數為臺灣加權指數(TWSE),編制方法上除無風險利率采用本地市場指數外,其余與CBOE方法完全一致。 臺灣交易所同時公布采用新方法與舊方法計算的波動率指數。
隨后印度、韓國、日本和香港市場陸續推出了以自身核心指數為跟蹤標的的波動率指數。 以上市場大部分的指數編制原理和公式基本與美國市場推出的VIX較為相似。 僅印度國家股票交易所根據Nifty期權的訂單結構對算法進行了調整,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展期的設置與無風險利率的選擇。 從亞洲市場各波動率指數的運行來看,基本與歐美市場數據類似,在危機期間出現快速攀升,在其他時點上維持一定區間內較平穩水平的波動。
綜上,從境外主要市場波動率指數的發展歷史來看,波動率指數及其衍生品的發展為投資者提供了很好的觀測市場情緒以及風險管理工具,同時也為監管部門的宏觀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 對于我國資本市場,可以根據自己的后發優勢學習借鑒境外先行市場的經驗,為幫助投資者更好管理風險,大力推出并發展指數期權,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出波動率指數及其衍生品,這是一條值得我們借鑒的發展路徑。